首页法律案例库网购用户被虚假APP诈骗要求共享屏幕追缴违法所得

网购用户被虚假APP诈骗要求共享屏幕追缴违法所得

【标题】网购用户被虚假APP诈骗要求共享屏幕追缴违法所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网购平台用户,因涉嫌电信诈骗案向仲裁委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网购平台浏览商品时,收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电话,称其购买的商品存在'高收益理财返现'活动。对方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财富宝APP',通过虚假投资理财承诺获取高额回报。在对话过程中,诈骗分子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随后通过远程操作将其银行卡内约3.5万元转入关联账户。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APP界面截图、通话记录等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且具备履约能力,要求追缴全部损失;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交易关系,未提供任何投资协议,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资质即主动提供银行信息,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听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截图、转账凭证及与诈骗分子的通话录音;公司提交了平台注册信息及通讯录截图。仲裁员重点审查了APP运营主体真实性及资金流向关联性,认定张某某确因虚假投资理财遭遇诈骗。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核实APP运营主体后,需承担部分连带责任,支持追缴违法所得约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主张刑事追偿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第52条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理财骗局需核实APP运营资质,遭遇屏幕共享要求应立即终止对话。建议网购用户谨慎对待陌生来电,发现资金异常应同步报警和申请仲裁,及时固定证据防止损失扩大。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