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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某科技公司培训退费诈骗

【标题】张某某遭遇某科技公司培训退费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市务工人员,因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教育培训退费宣传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公司发布的'职业技能培训退费'广告,声称可办理政府补贴退费需转账至指定账户。对方通过冒充公检法人员电话联系,要求下载虚假APP进行身份验证,后以'账户异常需补充材料'为由,诱导张某某向非本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察觉异常后报警,警方发现该公司使用监控视频伪造公检法人员办理场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钱款;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流程,称张某某主动提供账户信息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材料。仲裁员重点审查了APP下载要求与公检法人员身份冒充的关联性,认定公司存在伪造公共服务办理场景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在15日内向张某某退还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案件调查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禁止虚假交易场景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虚假教育培训宣传,公检法人员办案不得要求下载非官方APP。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向非本人账户转账。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