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中扫码支付被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中扫码支付被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存在婚恋关系,李某以办理公共服务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李某谎称自己为政府工作人员,以能代办社保补缴等公共服务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3.5万元。初期李某按约定返还部分利息,后以需支付保证金为由要求扫码付款,最终失联。张某某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聊天记录,导致部分证据缺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本金;李某所在公司辩称员工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协议,主张仅属民事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部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明李某在婚恋交往中虚构身份、伪造文件。公司虽否认,但无法提供员工行为规范证明。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及线下接触证据,认定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支付法定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71条表见代理制度
【分析启示】婚恋关系中警惕身份伪装,重要交易应保留书面凭证。遭遇诈骗需及时报警并固定电子证据,防止超过追诉时效。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防范冒充公职人员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