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假身份股票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假身份股票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建立关系,因股票荐股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提供内部股票信息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5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通过短信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并虚构教育培训项目作为投资理由。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账户异常后,尝试通过紧急止付挽回损失但未成功。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合作,否认存在虚假身份,但无法解释账户异常与短信催促转账的关联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第三方支付转账凭证、异常账户通知等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员工考勤记录,对资金流向及李某行为性质未作出合理说明。仲裁员结合短信内容、转账时间线及账户异常情况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返还张某某投资款3.5万元,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虚假身份陷阱,投资前务必核实对方资质。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并报警,保留所有转账记录和通讯证据。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作为维权关键证据,但需注意举证责任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