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对象虚构APP骗钱被仲裁追回

婚恋对象虚构APP骗钱被仲裁追回

【标题】婚恋对象虚构APP骗钱被仲裁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场景引发的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荐股为由推荐虚假APP,要求张某某将3.5万元投资款转入虚拟币通道。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后以'贷款审批需资金验证'为借口,诱使张某某通过婚恋对象身份进行对公账户转账。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及时冻结账户导致部分资金流失。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并利用婚恋关系实施电信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投资款;被申请人辩称张某某系主动下载虚假APP进行投资,属自主交易行为,且未签订书面合同不应支持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APP下载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通知书。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某存在过错,也未出示APP运营资质文件。仲裁员结合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确认李某使用婚恋对象身份实施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2.8万元,对其主张的利息损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利用电信网络技术实施诈骗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荐股骗局,投资前应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电子证据需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真实性,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建议网络平台加强用户身份认证,监管部门应严厉打击虚假APP诈骗行为。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