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被虚假代购诈骗3.5万元案

张某某被虚假代购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代购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申请人通过社交平台遭遇虚假代购骗局,导致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海关工作人员'的账号,对方以低价代购进口商品为由诱导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并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张某某发现该账号为虚假信息,且资金因跨境流转无法追回。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方,未及时封停涉案账号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需全额赔偿;被申请人辩称已按流程处理,且诈骗行为由第三方实施,仅承担部分责任。双方对电子证据证明力及平台过错程度存在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APP提现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被申请人提供账号管理规范及封禁记录。经质证,仲裁委确认涉案账号存在冒充身份行为,但平台响应时间符合行业标准。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申请人损失2.1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平台存在审核瑕疵但非直接侵权方,申请人未尽核实义务亦负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结合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平台需对审核疏漏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严格验证对方身份信息,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对跨境资金流转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