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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中被虚假培训骗约3.5万元

【标题】婚恋交友中被虚假培训骗约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市求职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虚构的在线教育机构,案由涉及婚恋场景下的教育培训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教育顾问的李某。李某以能安排高薪培训为由,诱导张某某缴纳课程费用。期间通过支付宝多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办学资质且账户频繁大额转账异常。经调查,该公司实际从事网络借贷业务,员工分工冒充客服实施精准信息诈骗,最终张某某在线下见面时发现所谓培训机构实为诈骗窝点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及公司构成婚恋场景下的诈骗犯罪,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否认存在诈骗行为,主张转账系自愿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显示涉案账户在3日内转出2.8万元至关联企业。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截图,被申请人仅提供所谓合作协议复印件。经质证,合作协议签订时间晚于转账发生时间,且加盖的公章经鉴定为伪造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利用网络平台实施的精准诈骗'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