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年人租房遭二维码诈骗损失3.5万元

老年人租房遭二维码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老年人租房遭二维码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发时间为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租房平台上看到'零门槛贷款'广告,客服声称可先垫付租金后返佣。对方通过电话指导其扫描二维码转账5000元,后以'验证身份'为由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平台突然无法联系,损失3.5万元未获返还。期间平台多次要求其提供个人信息并调取银行账户信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提示风险,不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公示信息;平台承认存在虚假宣传但强调用户未签订合同。仲裁员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重点审查平台审核义务履行情况及用户受骗过程

【仲裁结果】裁决平台承担70%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资质承担30%责任,返还2.45万元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核实平台资质及资金流向。网络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流程,对异常交易及时预警。遭遇诈骗需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错过止付窗口。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