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贷款APP诈骗员工损失获赔
【标题】虚构贷款APP诈骗员工损失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网络借贷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贷款征信为由,要求员工张某某通过涉案APP操作贷款刷流水业务。公司伪造网络借贷场景,虚构安全账户转账流程,通过短信诱导张某某将约3.5万元转入对公账户。后该APP因涉嫌诈骗被平台下架,张某某发现资金异常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该操作属业务培训,员工应自行承担风险,否认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信息后,确认涉案APP已涉嫌诈骗被下架。通过分析张某某提交的网站截图、转账凭证及通讯记录,认定公司存在诱导员工进行异常资金操作的行为。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或存在其他免责事由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向张某某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管理,严禁诱导员工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劳动者需注意保存合同文本及通讯记录,发现异常资金操作应及时固定证据。网络借贷场景中,虚构安全账户属于典型诈骗手段,应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