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骗3.5万元征信修复骗局
【标题】张某某被骗3.5万元征信修复骗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因征信问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修复征信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电话,对方声称可通过'征信修复'帮助其获得贷款资格。在多次线上沟通后,对方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金融APP,并通过二维码收取'服务费'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无任何资质,遂向警方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理财服务,且张某某未提供完整证据证明资金流向。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记录。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APP真实性进行鉴定,确认其为非法集资平台。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征信修复业务、伪造平台资质等行为,判决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相应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所谓'征信修复'骗局,核实平台资质时应查验金融牌照及备案信息。遭遇此类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