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假招聘链接骗3.5万元公司担责
【标题】员工遭假招聘链接骗3.5万元公司担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学历提升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损失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岗位,被添加为QQ好友的'人事王某某'以提供学历提升服务为由,要求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操作转账,后发现该QQ号与公司官方账号相似,且所谓'培训项目'为虚构。公司员工李某在事发后向警方报案,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期,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招聘人员资质导致被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员工擅自点击陌生链接属于个人行为,且已通过合同协议明确服务条款,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支付截图及报警回执等电子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招聘流程文件。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鉴定,确认聊天记录与支付记录时间线吻合,但未发现公司直接参与诈骗的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酌情返还张某某2.8万元培训费,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及《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对员工培训负有指导义务,因欺诈导致的财产损失应予赔偿,但需考虑员工自身过错程度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招聘人员双重验证机制,员工需提高对第三方支付风险的识别能力。遭遇精准诈骗时,及时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同时注意资金流向追踪时效性,避免错过止付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