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微信交友遭遇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微信交友遭遇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被他人通过微信冒充领导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自称某单位领导的李某。李某以内部渠道可获取高收益理财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向其指定的第三方账户转账。期间李某伪造APP截图,谎称需支付保证金并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在网贷提现后分三次转账共计3.5万元。转账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后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已明确告知员工不得随意转账,且李某未使用公司账户,否认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APP截图等证据,要求公司出示员工培训记录。公司仅提供通用安全提示,未能证明已就婚恋场景诈骗进行专项警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因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需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其余诉求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冒充身份诈骗,企业应加强针对性安全培训。遭遇要求验证码转账时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