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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教师;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金融咨询业务。本案系因虚假贷款诈骗引发的争议,涉及征信修复骗局及线下接触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社区活动中心遇到自称某科技公司招聘人员的李某。李某以提供'征信修复'服务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名为'信用管家'的APP并缴纳3.5万元保证金。期间多次通过线下见面及电话沟通,伪造贷款合同和征信报告,谎称可帮助提升征信等级。直至2024年6月张某某发现该APP系诈骗平台,其征信已被恶意修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退还3.5万元并赔偿损失;被申请人否认李某系公司员工,称该APP系第三方合作平台,主张属于民事合同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银行转账记录、APP注册信息及社区监控录像,发现李某使用伪造工作证与张某某线下接触。被申请人虽提供部分合作方资料,但无法证明与李某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人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对员工身份审核不严,存在管理过错,判决退还2万元保证金并赔偿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撤销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的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严格审查员工资质,警惕'征信修复'等违法营销行为。老年人应提高反诈意识,核实企业资质及服务内容,发现异常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