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骗局资金被转受害者索赔
【标题】婚恋骗局资金被转受害者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通过婚恋平台相识,李某以政府工作人员身份诱导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李某谎称自己为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推荐股票投资为由获取信任。在微信聊天中虚构高额回报承诺,诱导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缴纳3.5万元投资款。李某在收到款项后立即切断联系,并通过第三方账户将资金转出,导致张某某无法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离职,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李某工作证件照片。公司承认李某曾任职但否认其虚构身份。经核查李某任职期间存在异常资金往来记录,仲裁委判定其行为构成职务犯罪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投资款3.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70条关于职务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往中警惕投资骗局,核实对方身份资质。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报警,保留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合规教育,防范职务犯罪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