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对象虚构征信修复骗局骗取3.5万元
【标题】婚恋对象虚构征信修复骗局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虚假征信修复承诺及资金非法转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李某以可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未签订合同情况下通过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其实际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曾通过内部员工开展类似诈骗活动,资金最终被转入关联账户并快速转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用企业名义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通过平台完成交易,不承担民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公司内部员工名单,确认李某曾使用公司工作账户与客户沟通。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资金流向与企业无关,且承认未对员工进行反诈培训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利息,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条款,结合公司对员工监管失职事实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征信修复骗局,资金转账应通过正规渠道。企业应对员工异常交易行为建立预警机制,避免因管理疏漏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