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遭短信诱导转账诈骗案
【标题】财务人员遭短信诱导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因电信诈骗导致个人财产损失,案件涉及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的网络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某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短信,称需通过涉案APP完成对公账户转账以办理补贴。对方提供伪造的政府文件截图,诱导其点击链接下载名为'惠民通'的APP。在APP内,张某某被要求将公司账户中的约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该APP已被下架,资金未到账且无法追回。经公安机关调查,该APP实际为非法集资平台,资金流向显示部分款项转入关联企业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账户监管义务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已按流程操作,且APP非其开发,认为员工未核实信息真实性应自行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短信记录、APP安装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出示员工培训记录和内部审批流程。经核查资金流向,发现公司账户曾与涉案平台存在异常交易关联,但无法直接证明存在合谋。仲裁员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扣除员工未严格履行核实义务的20%后,支持张某某主张的70%损失赔偿。要求公司完善账户使用规范并建立反诈培训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
【分析启示】企业需强化账户使用监管,员工应提高对公职人员身份的核实意识。发现异常转账指令应及时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可作为维权关键。法院将结合资金流向和管理过错程度判定责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