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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女子冒充老师骗走3.5万元虚拟币

【标题】婚恋平台女子冒充老师骗走3.5万元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顾问的女子,双方以恋爱关系发展,后以学历提升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化名李婷的女子,对方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顾问。通过多次线下见面,李婷以'学历提升可增加投资机会'为由,诱骗张某某向其指定的第三方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要求张某某通过平台购买虚拟币并多次索取验证码,后以'安全账户'为由要求脱离平台交易,最终发现该女子身份造假且涉案账户已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婷冒充企业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导致损失,且未收到款项否认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等证据。公司提出平台交易记录显示资金未到账,但未提供员工身份核实流程。仲裁委调取平台数据确认涉案账户非公司官方账户,结合李婷多次要求验证码及线下接触行为判定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张某某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职业诈骗,核实对方身份应通过企业官方渠道。虚拟币交易存在高风险,任何要求脱离平台转账的行为均需谨慎。建议保留所有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