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者遭婚恋诈骗3.5万获赔1.2万
【标题】待业者遭婚恋诈骗3.5万获赔1.2万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购物平台运营,本案系因婚恋诈骗引发的财产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海外精英的李某。李某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购买虚拟商品,后又以投资理财名义要求其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对公账户,却发现资金跨境流转后账户被冻结,平台显示交易异常。李某消失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虚假购物网站,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称交易系平台正常业务,资金流向符合协议约定,且未收到任何诈骗报案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异常页面截图,被申请人提出资金流向证明。经核查,仲裁委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实施欺诈,但因张某某未留存完整交易记录且部分资金已跨境流失,认定责任分担比例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1.2万元,其余损失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平台责任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诈骗常借投资理财名义实施,需警惕虚拟身份骗局。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平台证据,避免脱离平台私下交易。跨境资金流转需特别注意证据保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