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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冒充招聘人员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微信冒充招聘人员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冒充HR以高薪职位为诱饵,要求其通过微信转账3.5万元入职保证金。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招聘需求,且对方诱导其下载境外投资APP进行资金操作,导致账户异常无法提现,最终资金被转移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招聘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理财合作,未虚构招聘事实,且已尽到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操作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仅提供虚假的招聘广告截图。仲裁员要求对微信账号进行实名认证核查,发现公司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实际诈骗账户存在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招聘场景、诱导下载非法APP的行为,裁决返还投资本金及必要维权费用,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薪入职骗局,核实企业资质及招聘流程。遭遇诱导投资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固定电子证据,避免跨境资金损失。用人单位不得利用招聘场景实施诈骗,否则将承担刑事责任。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