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遭冒充客服诈骗损失3.5万元

待业人员遭冒充客服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客服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实施非法集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客服信息,称其参与的医疗养老投资计划可获高额回报。对方要求点击伪造链接进入仿冒APP进行投资,张某某被诱导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无法登录,公司客服账号被封停,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罪,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项;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理财行为,资金用于医疗养老项目开发,否认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转账记录、APP界面截图及短信往来证据。公司仅提供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但无法说明资金具体流向。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APP与正规平台无关联,公司注册信息虚假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向张某某返还全部投资本金3.5万元,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规定,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2条非法集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投资理财需核实资质,警惕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诈骗。遭遇资金冻结应第一时间报警,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企业不得通过虚假平台进行资金拆分操作,否则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