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团伙被揭穿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团伙被揭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APP诱导参与诈骗活动,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需紧急资金周转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操作网贷提现,并将资金转入所谓'安全账户'。期间李某以'先返小利'为诱饵,诱导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配合操作,后APP被平台下架,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职业诈骗团伙成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审核漏洞导致诈骗发生,要求全额追偿;平台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无法核实用户身份真实性,仅承担有限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支付记录及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确认李某通过伪造身份实施诈骗。平台虽提供风险提示协议,但未能证明已有效履行告知义务,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APP下架时间吻合。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需自行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机制,用户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资金流向,保留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