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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客服诱导扫码购物平台被指虚假遭索赔

【标题】冒充客服诱导扫码购物平台被指虚假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APP遭遇诈骗,涉案平台已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婚恋APP上结识自称'某公司高管'的王某某。对方以低价商品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约3.5万元网购交易。交易完成后,王某某以'需线下补款'为由要求张某某扫码支付尾款,后APP因涉嫌虚假宣传被监管部门下架,张某某发现平台无实际经营资质且无法联系客服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且诱导扫码支付构成欺诈;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交易行为由用户自主决定,且APP下架系第三方原因导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运营数据,核实APP备案信息,审查第三方支付流水记录。张某某提交了与王某某的聊天记录、商品页面截图及支付凭证,举示平台被下架的官方公告。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调取用户操作日志,但未能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退还全部购物款项并赔偿3倍损失,同时认定张某某未尽审慎核查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平台资质与商品真实性,警惕'线下补款'等异常要求。消费者需保留完整交易记录,发现虚假平台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对于诱导扫码付款等新型诈骗手段,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并留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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