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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遇假银行人员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遇假银行人员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联系,后遭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银行客户经理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医疗养老补贴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期间要求张某某提供银行流水并共享屏幕,谎称需核实资金流向。资金到账后,李某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查明李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未对平台用户身份进行有效核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金融机构人员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追偿;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往来,认为属个人行为。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对用户身份审核失职及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注册资料、转账记录及李某工作证,确认其员工身份。通过银行流水显示资金流向异常,结合屏幕共享记录确认诈骗过程。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其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医疗养老等诈骗场景。遭遇'中奖'、'账户冻结'等话术时需立即核查对方身份,保留转账记录及聊天证据。第三方支付平台亦有义务配合反诈调查,建议开通转账风险提示功能。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