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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冒充维修客服诈骗受害者资金被追责

【标题】学生冒充维修客服诈骗受害者资金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受害人李某某,谎称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以提供生活服务为由骗取信任。随后以维修服务需支付保证金为借口,通过短信诱导李某某在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获取资金后立即分拆转入多个虚拟账户,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追回。案发后李某某发现对方身份造假,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李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应因未核实客服身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张某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与企业无关。双方对张某某是否为公司员工、公司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李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涉案短信截图,但未能完整证明张某某与公司存在雇佣关系。公司提交了客服管理系统日志,显示张某某账号在案发期间处于异常状态。仲裁员结合证据链完整性及平台审核责任展开调解。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落实客服身份认证制度需承担30%补充赔偿责任,李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及第1173条关于减轻责任的规定,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对平台审核义务的要求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婚恋交友中身份伪装,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应注重完整性。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消费者遇异常转账需及时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证据灭失影响维权。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