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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注册时,被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待业人员李某某以'教育培训退费'为由诱导。对方声称需通过安全账户完成转账才能办理退费,要求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非本人名下的支付宝账户。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场景中逐渐放松警惕,最终完成转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平台辩称已尽审核义务,且无法证明李某某身份真实性。双方对转账行为与诈骗结果的因果关系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用户注册信息及聊天记录,发现李某某未提供有效资质证明。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及支付宝转账凭证,平台未能出示相关风控措施证据。仲裁员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重点审查平台审核流程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支持张某某主张的70%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实名认证,避免成为诈骗工具。求职者需警惕'安全账户'等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转账并报警。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维权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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