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求职者被骗3.5万元遭追偿
【标题】婚恋平台求职者被骗3.5万元遭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虚假关系,后被诱导参与征信修复培训,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入虚拟币通道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李某以能帮助提升征信评分、获取高薪工作为诱饵,引导张某某加入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职业培训计划'。培训期间,李某多次以'平台升级''保证金转账'等名义要求张某某通过某支付平台转入虚拟币账户,累计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培训业务,且李某身份造假,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资质、伪造征信修复承诺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的培训协议,且已提供部分课程录像,李某个人行为不应由公司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张某某银行流水及第三方支付记录,确认资金流向虚拟币账户。公司未能提供实际培训服务证据,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其以'平台负责人'身份多次诱导转账。鉴定机构认定电子数据存在明显伪造痕迹,公司承认李某系兼职人员但拒绝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资质、脱离平台交易、诱导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等欺诈行为,裁决公司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构成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行为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应警惕以征信修复、职业培训等名义实施的新型诈骗。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保留电子数据原始载体。发现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时,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