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冒充客服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客服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后遭遇冒充客服人员的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客服的广告,通过私信联系后被对方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诱导。骗子通过伪造APP截图冒充公司财务人员,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随后将3.5万元转账至该公司对公账户。张某某察觉异常后立即报警,但因未及时保存关键证据,导致案件侦破受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转账信息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其未授权任何人员收取培训费,且张某某未通过正规招聘渠道入职,应自行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APP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招聘流程说明。经调查,公司客服部门确曾通过社交平台发布招聘信息,但未核实张某某的转账需求。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存在公司管理漏洞,但张某某未尽到基本核实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公司需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张某某2.8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招聘环节身份验证,个人需警惕'缴费入职'等话术。遭遇类似骗局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通过冻结账户、平台投诉等手段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