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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现金交付3.5万元遭转款

【标题】求职者现金交付3.5万元遭转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带货岗位,遭遇资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直播带货工作,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由要求其先支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线下现金交付后,对方员工以'婚恋对象'身份建立信任,随后将资金快速转入多个账户并关闭涉案APP账号,导致款项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虚假交易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双方合意的商业合作,但无法提供合同或交易凭证。双方对转账性质及是否存在诈骗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聊天记录截图、现金交付凭证及转账流水,公司仅提供员工离职证明。仲裁委认定现金交付与虚构交易场景存在直接关联,结合资金快速转移行为,判定公司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现金交付的3.5万元本金,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高收益'骗局,现金交易应留存完整凭证。平台应加强审核,发现异常账号及时封停。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收集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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