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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设安全账户骗老人3.5万元

【标题】冒充领导设安全账户骗老人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家政服务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家政服务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此后频繁接到自称公司董事长的电话,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其将3.5万元转入所谓'安全账户'。期间通过支付宝完成转账,并按指示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在某市某区与'领导'线下见面后,发现对方身份异常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遭遇冒充领导的电信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款项系正常业务往来,否认存在诈骗行为。双方对转账用途及对方身份真实性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领导'的通话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APP验证码截图。公司仅提供员工通讯录证明,未能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与证人证言,认定存在虚构身份实施诈骗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认定公司员工存在重大过失导致客户财产损失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自称领导的陌生来电,核实身份时需通过官方渠道确认。企业需强化员工身份认证管理,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遭遇要求提供验证码的转账请求时,应立即中断操作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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