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遭精准诈骗损失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遭精准诈骗损失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及征信修复服务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自称公司高管的微信联系人,对方以能办理教育培训机构考试包过及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通过线下现金交付方式支付费用。张某某先后两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提供的公司信息与官方不符,且涉案账号已被封停,遂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已通过平台发布服务信息,交易过程透明,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微信联系人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账号封停通知,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合同文本。仲裁机构认定聊天记录中存在明显诱导性话术,且转账行为与平台交易规则矛盾,确认存在诈骗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其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第157条(民事责任承担)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社交平台上的精准信息诈骗,遇事应核实身份真实性。对于要求脱离正规平台交易的所谓'内部渠道',应保持高度戒备。建议完善电子交易留痕制度,强化对异常转账行为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