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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虚假婚恋APP骗钱难追回

【标题】学生遭虚假婚恋APP骗钱难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在校大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婚恋平台诱导使用虚假APP进行网络购物和二手交易,后因提现受阻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添加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某的微信,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其下载'某某财富'APP。该APP界面仿照正规金融平台,声称可提供高额回报。张某某在未核实平台资质情况下,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购买'虚拟货币',后发现该APP无法登录且资金无法提现。李某某以'需脱离平台交易'为由要求其通过微信零钱转账,张某某多次转账后对方失联。案发后张某某尝试联系平台客服,但被以'非平台责任'为由推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和未履行审核义务,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辩称已尽告知义务且交易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不承担连带责任。双方就电子证据真实性、平台监管责任及资金流向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APP截图等电子数据。平台方质疑聊天记录完整性,申请对电子证据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张某某提供的证据链存在时间断层,但可确认其多次通过银行卡向平台账户转账的事实。仲裁员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重点审查平台审核义务履行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未实名认证用户、未核实交易资质的过错,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且部分转账行为系通过银行完成,酌情判处平台返还70%款项即约2.45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网络婚恋诈骗多利用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平台应强化用户实名认证和交易审查。建议遇骗后立即报警并同步保存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通过司法鉴定确认证据效力。对第三方支付涉及的财产损失,需证明平台存在过错才能主张权利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