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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骗局:虚假投资致账户冻结

【标题】婚恋平台骗局:虚假投资致账户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某。李某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推荐虚假投资平台,承诺年化收益达30%。张某某先后通过微信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平台失联。经调查发现该平台存在资金跨境流转痕迹,张某某要求退款遭拒,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资金监管缺失,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未签订正式合同,转账凭证不完整影响责任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操作截图等证据。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及平台服务器数据,确认资金流向异常,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确认3.5万元转账系公司业务行为,但因部分证据链不完整,酌情扣除20%举证责任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认定标准,结合《民法典》第1167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投资理财'话术陷阱,转账前应核实资质。企业需加强员工行为监管,防范被利用风险。电子证据需通过公证或第三方平台验证保全,确保法律效力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