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构注销网贷骗局学生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注销网贷骗局学生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金融咨询服务,因婚恋交友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可帮其注销网贷征信为由,要求先支付3000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账户异常,遂要求退还。李某称需继续操作才能返款,后通过视频通话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进行所谓'资金清算',期间多次诱导张某某提供验证码。直至6月发现被骗,才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及时保存操作记录导致部分证据缺失。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虚构征信问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称该款项为咨询服务费,且已转给第三方清算机构,无法追回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申请人补充电子数据固定证据,其提交了银行转账凭证及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被申请人未能出示资金去向证明,且李某在庭审中承认存在虚构征信信息行为。仲裁员结合屏幕共享记录及资金快速转移特征,认定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征信修复'骗局,转账时应核实对方资质。建议及时通过公证方式固定屏幕共享等关键证据,发现被骗后24小时内报警并保全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