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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婚恋对象虚假APP骗虚拟币员工索赔未果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虚假APP骗虚拟币员工索赔未果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被公司要求通过名为'海外购物平台'的虚假APP办理公共服务认证。该APP伪装成婚恋交友软件,诱导张某某以虚拟币支付3.5万元购物保证金。后APP突然无法登录,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立即联系公司,但公司以'内部流程'为由推诿,导致其未能及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APP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追回3.5万元损失;公司辩称员工未签订相关协议且未及时报案,主张因员工过错导致证据缺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注册界面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与公司主管的聊天记录。公司承认APP由第三方开发但否认存在诈骗故意。仲裁委重点审查了银行流水与APP操作日志的时间关联性,认定公司存在诱导员工使用虚拟币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2.8万元损失,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以及《刑事诉讼法》第50条关于证据的规定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流程,警惕虚假APP诱导行为。员工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案,本案因报案延迟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偿,提醒劳动者提高反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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