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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服务垫付款遭冒充对象诈骗案

【标题】维修服务垫付款遭冒充对象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维修服务工作,因招聘平台求职遭遇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维修岗位,入职后发现公司要求其先行垫付客户维修材料费。期间,公司财务人员王某指示使用非本人账户收款,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多次垫付约3.5万元费用。后张某某发现所谓客户实为冒充婚恋对象的骗子,通过电话要求其扫码付款,导致资金损失。公司未及时封停涉案微信账号,引发争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客户、私设收款账户的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垫付款;公司辩称该操作系内部财务流程,未核实账户真实性且已要求员工配合,认为张某某应自行承担核实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财务人员账户信息作为证据。公司虽提供内部审批文件,但无法证明账户合法性。仲裁员结合证据链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且未履行告知义务,遂组织调解促成部分还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垫付款2.8万元,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500条缔约过失责任相关规定,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收款账户审核机制,员工需提高对异常转账的警惕性。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用人单位未尽审查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