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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平台拒退款

【标题】学生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平台拒退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涉及网络购物场景中的第三方支付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考研包过班'广告,对方以客服人员身份承诺可确保考试通过。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机构未在招聘平台注册,遂要求平台协助退款。平台以'非平台交易'为由拒绝,张某某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应承担审核责任并协助追回款项;平台辩称交易发生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且未核实机构资质,认为自身无过错。双方对平台是否履行审查义务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平台公示信息,证明机构存在虚假宣传。平台仅提供交易截图,未能出示机构资质审核流程证据。仲裁委要求平台调取支付平台接口数据,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尽合理审核义务,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平台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查。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网络平台应对入驻商家资质进行审查,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确认平台资质,遭遇诈骗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向支付平台投诉。平台应完善商家审核机制,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牟利工具。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