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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遇虚假APP被索要3.5万元费用

【标题】网购用户遭遇虚假APP被索要3.5万元费用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网购客户,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网络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网购商品时,被诱导下载'财富通'虚假APP。该APP以高收益理财为名,要求其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完成转账后,发现平台无法正常登录且账户异常,调取监控视频显示转账过程中存在多人远程操控行为。公安机关查获的团伙成员供述印证了该APP系网络借贷诈骗工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未收到任何款项,认为监控视频无法证明因果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监控视频及平台异常截图,公司提出证据链存在断裂。仲裁员实地调取支付宝转账凭证,确认资金流向异常,结合团伙成员供述认定诈骗事实,但因部分证据时效性存疑,未完全采信因果关系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2.8万元款项,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认定标准,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关于平台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平台资质,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存转账记录、监控视频等证据,及时申请紧急止付。遭遇虚假APP诈骗时,应通过司法程序追责,但需注意证据时效性和完整性对案件结果的影响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