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网购低价商品遭冒充公检法诈骗

待业人员网购低价商品遭冒充公检法诈骗

【标题】待业人员网购低价商品遭冒充公检法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纠纷案,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网店看到标价199元的原价1999元手机,通过客服添加微信后,对方以需办理'贷款审批'为由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张某某信以为真,扫描对方提供的二维码支付3.5万元定金,后发现该商品根本不存在。期间骗子通过短信伪造'公共服务办理进度',并以'资金多级拆分'为借口诱导其多次转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退还全款,公司辩称系个人私下交易与平台无关。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商家是否通过虚构商品信息及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以及是否构成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的聊天记录、二维码支付凭证及伪造的'公检法'短信截图。公司仅提供平台交易记录,无法解释异常订单。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及短信内容,认定存在明显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购物款项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低价商品+公检法身份'诈骗组合拳,遇到要求脱离平台交易时应立即核查。建议保留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对方身份核实证据,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