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婚恋诈骗张某某3.5万元被判赔
【标题】某科技员工婚恋诈骗张某某3.5万元被判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引发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业务员的李某。李某以'公司内部价'为由推荐低价商品,诱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垫付1.2万元货款。后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谎称张某某涉及案件需缴纳保证金,通过线下见面方式骗取其2.3万元。涉案APP于2024年8月被下架,资金经多层账户快速转移后消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损失;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已配合警方调查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支付记录显示资金流向与公司账户关联,李某承认曾使用公司工牌洽谈业务。公司提交员工考勤记录证明李某无权限处理资金事务,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5万元,剩余部分由李某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8条关于过错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诈骗高发区,建议核实对方身份资质;企业应完善员工行为规范,对异常交易及时阻断;保留支付凭证及聊天记录可作为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