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遭索赔
【标题】企业主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被申请人系某网络平台运营方,案由涉及电信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银行客服的女子。对方以'高收益理财项目'为诱饵,诱导其下载伪造的金融APP并操作网贷提现。通过伪造公检法人员身份制造紧迫感,最终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张某某留存了多条诈骗短信截图及转账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运营方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尽监管义务,要求全额追偿。平台方辩称与诈骗行为无直接关联,认为应由实际诈骗者承担法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诈骗分子的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银行流水。平台方虽否认关联性,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风控机制缺失问题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支付2万元经济补偿,剩余损失由实际诈骗者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
【分析启示】企业主应警惕婚恋场景中的金融骗局,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网络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及风险提示机制,对用户资金安全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