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贷款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贷款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时,通过公司推荐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可提供快速贷款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贷款APP并填写个人信息。在贷款审批通过后,李某以保证金、利息等名义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5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因账户异常被冻结,张某某发现资金被多级拆分至陌生账户,随即报警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推荐平台存在欺诈,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婚恋交友服务,贷款操作系个人行为,且已尽平台审核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公司提供平台合作备案文件。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对平台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且诱导员工通过非官方渠道办理贷款业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过错,裁决退还张某某2万元损失,其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平台审核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伪装金融顾问的诈骗手段,用人单位应对合作平台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员工应核实贷款流程合法性。遭遇资金被多级拆分时,应及时保存转账记录、平台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与劳动仲裁双重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