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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招聘骗3.5万,仲裁部分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假招聘骗3.5万,仲裁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用户,因婚恋交友被诱导参与网络诈骗,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国企人事的李某。对方以招聘为名诱导下载'XX招聘'虚假APP,谎称需缴纳保证金方可提现。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通过平台账户转出约3.5万元,随后被要求转账至第三方账户。资金到账后,李某失联。平台虽提供监控视频证明未主动诱导,但无法核实APP真实性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审核不严导致被骗,被申请人辩称仅提供信息平台,用户主动下载APP属个人行为。双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及平台责任范围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被申请人出示平台监控视频证明未主动诱导,但承认未核实第三方APP资质。仲裁员要求技术部门对电子证据进行真实性鉴定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退还1.0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结合平台未尽合理审查义务的过错程度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建立第三方APP审核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核实对方身份。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固定证据,通过监控视频、聊天记录等证明平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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