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检法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检法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用户,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APP因涉嫌诈骗被下架,引发货款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王经理'的用户,对方以中奖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并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后'王经理'冒充公检法人员称其账户异常需转账至'安全账户',张某某未核实便通过银行卡转账。APP被下架后,张某某发现被骗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审核用户身份导致受骗,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辩称诈骗系第三方用户行为,自身仅提供技术平台,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APP注册信息、转账记录及平台客服沟通截图;平台仅提供服务协议文本。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固定规则及平台管理责任判定双方过错程度,确认诈骗行为与平台审核漏洞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的70%即约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及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第12条关于电子证据固定的要求
【分析启示】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用户需警惕婚恋交友中诱导下载不明APP的行为。遭遇公检法人员索要转账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及时固定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