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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裸聊敲诈案冒充公职人员索要退款被支持

【标题】老人裸聊敲诈案冒充公职人员索要退款被支持

【基本信息】案件涉及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诈骗纠纷,张某某为老年群体,涉案公司为社交平台运营方,案由为婚恋交友类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社交平台上结识自称公安干警的李某某。对方以建立感情为由诱导其进行裸聊,随后编造'需缴纳保证金'等理由,通过私信要求点击伪造的政府文件链接。张某某在某市某酒店按指示交付约3.5万元现金后,发现李某某身份造假并报警。平台方称已封停涉案账号但无法追回资金,双方产生纠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导致受骗,要求退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流空间,未参与具体交易,且涉案账号已封停,无法证明资金流向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短信截图、酒店监控录像及转账凭证。公司承认平台存在实名认证漏洞,但称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账号管理流程及受害者资金交付方式,认定公司存在监管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款项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未有效防范虚假身份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行为,但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亦存在过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以及《网络安全法》第41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安全保障义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社交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老年人应警惕'公职人员'身份诈骗,遭遇裸聊敲诈时要立即终止交易并保留证据。平台方虽非直接侵权人,但因管理漏洞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