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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政府人员微信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政府人员微信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退休老人,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商业交易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税务局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称其公司存在异常交易需核查。对方提供伪造的文件编号,以补交税款为由要求通过微信点击链接操作。张某某信以为真,在微信小程序中输入账户密码后,约3.5万元货款被转入境外账户。事后发现账户异常,多次提现受阻,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资金监管失职导致被骗;公司辩称已履行合同义务,资金流向与己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转账记录、账户异常截图及报案回执;公司仅提供交易合同。经核查,诈骗分子通过伪造税务文件诱导操作,公司未尽到交易对手资质审查义务,且未能及时发现账户异常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被骗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

【分析启示】建议企业建立交易对手双重验证机制,老年人应警惕自称公检法人员的电话诈骗,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好转账凭证和通讯记录作为证据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