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婚恋平台遇杀猪盘被骗3.5万元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遇杀猪盘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网络购物为诱饵,诱导其通过微信转账共计约3.5万元用于'保证金'和'手续费'。李某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后称需紧急止付资金。张某某发现李某提供的账户存在异常交易记录,遂报警并调取平台监控视频,视频显示李某多次使用虚假身份与多名用户进行类似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平台方辩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李某行为属于个人诈骗,且无法证明转账与平台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平台方提出李某身份信息与平台注册信息存在矛盾,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庭实地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频繁更换头像、异常登录等行为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审核责任范围内赔偿张某某损失1.5万元,其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造成用户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平台应建立用户身份核验机制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应加强用户资质审核,发现异常行为应及时警示。用户需提高警惕,面对'紧急止付'等话术应第一时间核实身份。网络诈骗案件中,监控视频等电子证据的提取保存至关重要,但需注意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