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员工3.5万元被仲裁支持

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员工3.5万元被仲裁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员工3.5万元被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在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投资导师的李某。李某以能帮助办理社保医保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金融APP并进行微信转账操作。张某某先后三次向李某提供的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被诈骗报案,平台方未尽监管责任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信息安全告知义务导致损失,公司辩称诈骗行为系个人操作与企业无关,且未收到任何诈骗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平台投诉记录,公司仅提供考勤记录。仲裁委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虚拟身份,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平台监管责任的过失

【仲裁结果】依据《刑法》第266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追回被骗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平台未履行核验义务导致用户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分析启示】企业应强化员工信息安全培训,婚恋交友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和聊天证据链

分类:公共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