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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虚假APP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虚假APP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因对方提供的APP存在欺诈行为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教育培训平台下载'智学宝'APP,被客服以'婚恋对象'身份诱导投资。对方声称平台可提供高收益理财服务,承诺3个月收益率达30%。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后,APP突然无法登录,对方失联。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操作导致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APP系伪造、客服身份造假构成诈骗;公司否认欺诈行为,称系用户自主投资行为。核心争议在于APP真实性及是否存在身份冒充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调取平台运营数据,发现'智学宝'APP未备案且服务器归属不明。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格式合同。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存疑,但确认存在诱导投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投资本金2万元,驳回剩余诉求。认定存在欺诈故意但证据链不完整,部分支持返还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电子签名法》第16条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保存转账记录和聊天证据。发现虚假平台应立即报警,避免自行扫码付款。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APP备案信息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