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公检法骗取养老保证金张某某胜诉

冒充公检法骗取养老保证金张某某胜诉

【标题】冒充公检法骗取养老保证金张某某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假APP实施诈骗,涉及医疗养老领域贷款保证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网购平台下载'XX医疗保障'APP后,被自称公安民警的账号加为好友。对方以需缴纳贷款征信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微信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该APP系伪造,收款账户实为公司关联人员控制,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对方虚构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系正规贷款流程,保证金用于征信查询,否认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被申请人仅提供业务合作协议。经核实,涉案APP未在工信部备案,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伪造警官证图片,且保证金未用于征信查询。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通过虚构公检法身份及伪造资质文件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领域诈骗多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建议老年用户核实机构资质,警惕'保证金''征信'等话术。遭遇诈骗应立即保留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消协、网信办等平台举报。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