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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遭冒充招聘人员诈骗社保退款

【标题】老年人遭冒充招聘人员诈骗社保退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市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网络招聘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广告,经联系后被对方以'社保账户异常需紧急处理'为由诱导点击虚假网站链接。对方冒充公司HR称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才能办理退款,张某某因对社保政策不了解且担心养老金安全,通过手机银行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事后发现网址为钓鱼网站,公司未实际提供任何招聘岗位且未退还费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和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诈骗行为与企业无关,且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主动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对话记录、网站截图、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仲裁员注意到网站域名与公司官网相似但备案信息不符,且转账时间与社保局公告时间存在矛盾,认定证据链存在重大瑕疵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社保退款'类诈骗,应聘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信息。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同时建议通过12333等正规渠道咨询社保政策,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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